招生專業
2016年福建醫科大學開設的專業有:臨床醫學、預防醫學、口腔醫學、醫學檢驗技術、麻醉學、護理學、醫學影像學、藥學、康復治療學、應用心理學、 藥物制劑、基礎醫學、臨床藥學、生物制藥、食品質量與安全、醫學影像技術、衛生檢驗與檢疫。
報名條件
應屆高中畢業生。
注意事項
1、在省教育考試院每輪出檔考生中,按計劃結合考生專業志愿及出檔成績擇優錄取,不設相關科目成績及加試要求。對于各省的投檔具體要求,由校招生工作小組集體研究決定。
2、在各省(市、自治區)出檔的考生中,根據公布的專業招生計劃,按考生的專業志愿和投檔分數以“專業級差”方式進行專業調配。一二專業級差3分,二三專業級差1分,三四專業級差1分,后不設專業級差。對填報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,按分數優先模式隨機投到計劃未完成專業。對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,以各省確定的成績排序規則進行排序。實行非平行志愿投檔模式的省份,對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,文史類以語文、英語成績排序,理工類以數學、英語成績排序。
在江蘇省的招生錄取進檔采取“先分數后等級”的方式。普通類考試理工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B,必測科目等級要求為C級及以上等級。
在內蒙古實行“招生計劃1: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”的錄取原則。
報名方式
高中畢業生須填志愿統一錄取、詳細情況如下:
1、我校的調檔比例按照生源省份的調檔比例規定執行,不超過各省公布招生計劃數的120%。
2、認真執行國家教育部和省招委會制定的各項政策規定,錄取考生時堅持德、智、體全面衡量,擇優錄取的原則,并負責對未錄取考生的解釋以及其他遺留問題的處理。
3、在錄取過程中,尊重考生的志愿。
4、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嚴格按教育部、衛生部、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《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》(教學〔2003〕3號)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,其中學校醫學類、藥學類、化工與制藥類、應用心理學等專業不招收色盲、色弱考生。鑒于醫學類相關專業的培養要求和就業特點,建議軀干及肢體殘疾考生謹慎報考學校醫學類、藥學類及相關醫學類專業。
5、新生入校后,學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入學體檢和資格等復查。若發現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學生,則取消其入學資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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